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2024年7月5日10时至2024年7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auction.jd.com/sifa.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天祝县华藏寺镇供销社家属楼1幢4单元602室住房一套,起拍价:387000元,保证金:3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6月29日起至2024年7月2日17时止接受咨询,(咨询电话:13389351192,褚法官)。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咨询看样,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7月9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祝县支行,账号:622840364705895966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13389351192 /褚法官
监督电话:0935-5938709 /人民法院监察室
联系地址:天祝藏族自治县华藏寺镇滨河东路南侧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网址: http://auction.jd.com/sifa.html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四日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六、竞买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确认出价竞拍前,按京东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30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成交后三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威天祝县支行营业部,账号:6228403647058849664),并在三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935-593870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二〇二四年六月四日